虚幻国度>都市青春>我的老婆不可名状 > 第一百六十二章 1191年的小孩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沈白驼着猫儿姐出门的时候,体会到了什么叫“社死现场”。

    ——全城的广播和商业电子屏幕上,都在滚动播放自己的视频。

    “他,参加战争时只有十七岁,虽然年轻,但天赋异禀。”

    “他,从小在孤儿院长大,却憧憬光明,拥抱温暖。”

    “他,放弃了撤出蓝海市的机会,加入远征神武军,两个月的厮杀立功无数,鲜血让他的心脏更加滚烫!”

    “他,就是我们蓝海市第六中学的学生,神武军的中校,沈白!”

    “沈白的另两位同龄的队友,也如他一般伟大……”

    激昂的女主持人讲解的时候,沈白英俊的脸以各个角度展出,增加光晕渲染后,精致得仿佛艺术品。

    他走在路上,越来越多的人认出了他,沈白稀里糊涂地跟很多人握手,然后仓惶跑路。

    “呼……这宣传也太夸张了吧?二十四小时滚动播放?”沈白靠在小巷子里,拍着胸口气喘吁吁道:

    “不行,我要给治安所提个建议,让他们悠着点,别整得跟狂热崇拜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哈,亲爱的,英雄本就该有这样的待遇啊。”黑猫小姐好笑地拍了下沈白的头顶,打趣道:

    “疯狂十月后,你的名声会比现在响亮很多。”

    “麻烦。”沈白摇头,驼着黑猫从另一条路绕过去。

    还没到中午饭点的时候,沈白就到了与自己家相隔两个街区的白羊福利院。

    记忆中,他在这里长大,度过了还算说得过去的童年。

    沈白走到门卫处,报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托治安所的福,因为从早上就开始狂轰乱炸的宣传,门卫认出了沈白这个“大人物”,连忙点头哈腰地迎了进去,将他带到白羊福利院唯一的等候室。

    门卫出去通知院长,沈白则捧着刚倒的热茶,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他关于白羊福利院的记忆,其实也不算多,毕竟在他十三岁时,就被养父养母接走了。

    记得最清楚的几件事,就是被带离福利院的前一年,因为身体逐渐长成,到了“半大小子吃穷老子”的年纪,饭量与日俱增,福利院给的食物不够吃,就带着几个小伙伴出去做点“小买卖”,跟人家争强斗狠,以此赢得加餐的钱。

    也就是在那时,自己和李潇锐相识。

    沈白一边用手指摩挲杯子,一边尽力回想在白羊福利院的日子。